中国古代科举有哪些著名的“黑案”?
考试公平历来是考生和他们身后的家庭所聚焦的话题,从古到今徇私舞弊的事都频频发生。那么在古代科举史上有哪些著名的大案呢?案例一、甲辰科考案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甲辰科场案堪称是明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舞弊案件。涉案人位居当朝首辅,涉罪案犯累及十余人,案情曲折复杂,震动了两京一十三省。当时的会试主考官张潮刚进贡院即病故实际由,副主考官江汝壁主持考试工作。江汝壁串通考官沈坤、彭凤等人,徇私舞弊,内定录取了首席大学士翟銮的两个儿子翟汝孝、翟汝俭。经殿试,翟汝孝位列一甲第三名,堪称金榜题名,前程似锦了。(这位翟銮就是《明朝那些事》第四部里谈到的精通边政、军事的天才之一)事后,有人举报翟氏兄弟去年通过乡试,今年又一起通过会试,内中定有猫腻,存在徇私舞弊的问题。嘉靖帝当即派部院调查处理,不许袒护。后来经过了细致的调查,乡试时正副主考秦为讨好大学士翟銮而优待其二子;会试时副主考江汝壁等又有意把翟氏兄弟和他的恩师、亲戚共四人的座位安排在一起。除了在座次上懂了手脚,考官因为曾经是这二兄弟的老师,也根本没有仔细审阅试卷,却通过暗中辨认试卷留下的符号和字迹来选定录取人。嘉靖大怒,将翟銮及其二子、崔奇勋、焦清等涉案人员全部削职为民。江汝壁及秦鸣夏、浦应麒无受贿情节,各杖六十,革职闲住。沈坤及陆炜、江一中没有暴露出贿赂罪行,情节较轻,暂时留用供职。甲辰科考案牵扯到的官员品级和幕后主使都是一时之冠,对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,嘉靖帝着重打击徇私舞弊的科场陋习就是为了确保其统治基础稳固,能真正选用有用之才,为国之栋梁。在这一点上明清两代帝王都是不遗余力地打击科场舞弊。案例二、替考能手温庭筠今天考试常要核对身份信息,以防止替考。在古代大词人温庭筠早年就是一个著名的枪手。《北梦琐言》中记载温庭筠“多为邻铺假手,号曰救数人也。”就是讲温经常为邻座的考生代作文章,人们送他外号“救数人”。或许是温庭筠的才高八斗,做文章也是胸有成竹。根据《新唐书》的记载,在唐宣宗大中十二年的会试中,为了防范温庭筠替考,特地将他的位置安排在主考官办公的门口,当时他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的文章,提早退场,这让考官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,但是事后才知道,就在这一次考试当中,温庭筠竟然帮助八个人完成了考卷——“私占授者已八人”。好家伙这个温八叉居然变本加厉,在一次考试中伙同八人作弊,看起来对他来说作弊的乐趣要远胜于因此获得的经济利益了。案例三、丁酉科场大案顺治十四年(1657年)顺天(今北京)乡试时,因考官贿卖“关节”而引发的舞弊大案。按干支纪年,这一年是丁酉年,顺天乡试贡院又称“北闱”,所以此案也经常被人们称作“丁酉北闱大狱”。正考官曹本荣,副考官宋之绳等人或欲结权贵,谋取不当的利益,竟公然在考场内互相翻阅试卷,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。发榜后,众人不服,考生们集体到文庙去哭庙。后来给事中任克溥上参,揭发了被选中的举人陆其贤用银三千两,送考官李振邺等人,所以上榜。顺治帝大怒,立即命令都察院会审。结果审出同考官李振邺、张我朴等人受贿属实。于是,顺治帝下旨将涉案的七人立斩,抄没家产,父母、兄弟、妻子流徙辽东各地。这场大案是清初满族统治者打击汉族士绅力量,强化统治的重要环节。波及面很广,据孟心史考证:"丁酉狱蔓延几及全国,以顺天、江南两省为巨,次则河南,又次则山东、山西,共五闱。参考资料:1、梁姗姗:《从南北榜到定额取士——明代会试取士区域矛盾的合理解决》,《贵州文史丛刊》2014年第3期。2、李树政:明清科举的舞弊大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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