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古代被皇帝赐死还要谢恩?
在过去,一个人如果被皇帝赐死,据说还要向皇帝谢恩,真的是这样吗?被杀了还要要感谢?为什么呢?
我想这个事应该是真的,但主要是对犯罪的官员而言,就是说在朝上当官的人才会被皇帝赐死,那肯定是要说谢恩的,而普通百姓就不行了,级别够不上呀,是不会被皇帝用赐死的方法处死。下面我就来讲讲为什么官员被赐死时要谢恩。
一、忠君思想使然
在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,君臣关系一直为当政者重视,这是所有关系中第一位的,这就是政治。
古代的三纲五常中的“纲”就是指“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”。君为臣纲是第一位的,最重要的,就是说作为臣子要绝对服从君主。所以,“君为臣纲”就是国君与臣子关系的准则。
在中央集权制度下,没有民主可言,一切都是皇帝说了算,而臣子只能服从,对皇帝效忠,“君叫臣死,臣不得不死”,这就是愚忠。
“赐死”做为古代皇帝对犯罪大臣的一种“恩泽”一直被延用着。犯了罪,就要受到惩罚,犯了死罪,要由皇帝来下令,皇帝下令处死就是“赐死”,处死也是承受了皇帝大恩大德,更是显得皇家对司法的一种独断专行。
所以,这些犯了罪的官员,被处死尽管心里不愿意,也不想去死,但能被皇帝赐死就是一种“荣耀”,面对这种荣耀那就一定要谢恩。
二、为了保住家人的命
过去,对犯罪的惩罚是很重的,有的株连九族,有的一人犯罪,家人都要被流放或为奴。
被皇帝“赐死”的人自知死罪难逃,自己只有感恩皇上,如果自己不感恩,激怒了皇帝,说不定就会拿家里的人开刀,就得不偿失了。
所以,这些犯罪的人为了家人不受过多的牵扯,被抓后,大多全部招供,祈求原谅,祈求放过家人,让说什么说什么,很是配合。对赐自己一死也是磕头,谢皇上隆恩。
三、真的有罪,真的谢罪
在古代,能够被皇帝“赐死”的人,大部分都是身居高位的人,也是被确定是真的犯了罪的,而且罪行不小。
这些高官厚禄的人犯罪后,痛定思痛,想起皇恩浩荡,自己辜负了圣上的栽培,心里后悔死了,但一切都晚了。
可以说这部分人不多,能够认识到自己罪恶的,真正认罪的人更少。但面对皇帝对自己的赐死,是真心接受,自求一死来抵自己犯的罪过。所以,他们是真心谢恩的。
四、希望能留个全尸
被皇帝赐死还说“谢恩”的人,虽然内心里不情愿,但在当时各种残酷的刑罚侍侯下,如杖毙,凌迟处死等酷刑,内心也是非常恐惧的。
而且过去的人迷信,就是死也想要个全尸,这样,将来在阴间也好能投胎人间,如果被大卸八块,就会成为孤魂野鬼。
所以,在听到皇帝的赐死时,不管愿意不愿意,嘴上还是要感谢皇上,目的是希望给自己留个全尸。
自己被赐死,心里不服,还反抗,也不谢恩,不给皇帝面子,把皇帝的权威不当回事。那么,他可能就要面对更加残忍的处死方式,说不定还会牵连家人。
图片来自网络
其他网友观点谢邀
很简单
赐死不在正常司法程序内,能够被皇帝赐死证明你非亲即贵,和皇帝是熟人,有地位
有地位?太棒了,我愿意被赐死!
皇帝在赐你死的时候一般都会附赠宝剑(吹毛断发,皇家典范)、白绫(质地上乘,柔软亲肤)、毒酒(滋阴壮阳,香醇可口)、金块(9999赤金,值得珍藏)等皇家特供产品。
皇家特供?光宗耀祖啊,我愿意被赐死!
皇帝在赐你死时,一般会很体贴地为你考虑痛苦程度。采用皇帝陛下为你设计的方案,无痛、费时少、效果好、完整度高
相比被弄去凌迟、分尸、坐钉、腰斩、斩首、弃市……然后被刽子手分割卖肉,最后连毛血旺都被人给蘸馒头吃了的倒霉蛋
哪种规格高?
当然是赐死,我愿意被赐死!我愿意!!
能被赐死证明皇帝看得起你,这种情况下,一般家里人没事,顶多流放,相比杀全家、诛X族、坐XX怎么样?皇帝是不是显得特别仁慈可亲?
可亲,可亲,我愿意被赐死!我愿意!!
还不欣然受赐,高高兴兴地去死?
谢主隆恩!我去!!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留下一张完整的脸
道一声珍重再见,这种死法赛过活神仙
这不件容易的事,我们却都没有哭泣
让它淡淡的来,让我好好的去……
其他网友观点在古代,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。有读者会奇怪,既然皇帝要取你性命,为何还要反而对皇帝谢恩呢?
因为总体来说,对于犯了死罪的人,被皇帝赐死,属于皇帝干预司法,法外开恩的行为。尽管有时候被赐死之人并不想死。相比之下,被皇帝下诏投入监狱,然后严刑拷打,最后判死刑,在公共地点示众行刑。被斩首,腰斩,甚至陵迟。以这样的方式,犯人所受的凌辱与痛苦,要远大于被皇帝赐死。
首先,就赐死对象来说,普通百姓,一般是没有资格被皇帝赐死的。因为皇帝不会过问,或者干预普通司法审判。举个例子,汉武帝的舅舅田蚡当丞相时,想收拾和他有恩怨的灌夫。灌夫当时已经没有官职,闲居在长安。田蚡向皇上说灌夫老家在颍川,十分横行,百姓都受其苦。请求皇上查办。皇上说:“这是丞相的职责,何必请示! 能被皇帝亲自过问案情的,一般都是王公贵族高官亲信之属。就像需要皇帝下诏,才能逮捕收压两千石高官的诏狱,即是一例。
其次,被皇帝赐死的方式,一般有赐剑,如白起;赐毒酒,如贾南风;赐白绫,如和坤;汉代也有皇帝赐大臣美酒与黄牛,暗示大臣自杀的事例。被赐死的地点,多是在狱中,或者家中。中国古代讲究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。这些赐死的方法,有罪之人可以保留全尸,而且不必在公众场合示众,王公贵族的最后一丝也颜面得以保留。 而普通犯人被判死刑,行刑方式及地点,多是在闹市区斩首,腰斩,甚至陵迟千刀万剐。罪大恶极之人,甚至尸体弃市,首级高悬。两者对比,被皇帝在私下赐死,留个 全尸,对于有罪之人,已经是很大的恩惠了。
再次,就波及范围来说。如果王公贵族高官亲信,被皇帝赐死。一般惩罚对象,只是被赐死的其人自己而已。而其妻儿亲友,多可以得到保全,最起码性命不会受到太大牵连。除非皇帝对其有深仇大恨,或者涉及到政体变更,必须要对其斩尽杀绝。而古代普通获罪之人,轻者自己送命,重者牵连眷属,被夷三族,夷九族。甚至如方孝儒一样被夷十族。而其妻儿子女,牵连重的,一起被夷族弃市。轻者收编在狱,发配远方。或者被当作奴婢卖掉,甚至直接被送到青 楼窑子,世代不得脱离户籍。《绣春刀》中,刘诗诗演的周妙彤,即是受父亲牵连,从小被送入官方妓 院教坊司。最后沈炼托人拿到刑部尚书的钤印,才帮她赎身,从教坊司除籍。
皇帝下诏赐死某人,基本上属于法外开恩的行为。不则大可下诏投狱,严刑拷打,然后斩首弃市。被皇帝赐死,留个全尸和颜面,家人不受性命牵连。相比之下,死刑之人自然会叩谢皇恩。
当然,也有不情愿被赐死,嘴硬不服软的人。基本上是权利斗争的失败者,这样的人只是少数。很多王公贵族即使争权夺利失败,被迫赐死。出于自身的素养,以及担心家人的牵连,也不会嘴硬不服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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